肃北县境内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,矿山众多,为了维护矿区生态环境安全,及时治理受损的生态环境,最大限度减少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造成的生态影响,根据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(试行)》(HJ651-2013)和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》,规范矿山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,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贯穿矿产资源开采的全过程,以促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。该项目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,通过采取相应的控制和恢复措施,对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、生态破坏等影响加以恢复,对肃北县矿山开采运行引起的生态环境破坏进行有效恢复,合同额为167.2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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